• 商户类型:

    购物

  • 活动时间:

    2026-02-13 至 2026-02-23

  • 活动范围:

    银联卡、银联手机 Pay或银联二维码

  • 活动内容:

    购物即享多重礼遇

    13 – 23/2/2026

     

    总净消费金额满

    (澳门币)

    (两张同日不同商铺之有效消费单据)

    基本奖赏

    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奖赏推广钱

    (设最低消费)

    银联卡奖赏推广钱

    (设最低消费)

    $20,000

    $500

    $300

    $50,000

    $1,700

    $800

    $100,000

    $3,500

    $1,600

    $250,000

    $10,000

    $3,500

    此活动以先到先得,换完即止形式换领。


  • 活动细则:

    1.       活动:此活动福聚金沙 焕彩贺岁(以下简称活动)受以下条款及细则约束。

     

    2.       主办方: 此活动由威尼斯人路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分别或统一简称本公司)主办。

     

    3.       活动期间: 此活动日期由 2026 2 13 日至 2026 2 23 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4.       参加资格:

    a.       此活动之参加者必须年满 18 岁或以上,并为威尼斯人购物中心、四季名店、巴黎人购物中心及伦敦人购物中心(以下简称澳门金沙购物城邦)内任何商铺及专柜

    (以下简称商铺)之顾客(以下简称顾客)。

    b.       顾客必须下载金沙旅享手机应用程式并为金沙旅享电子会员计划之有效会员以获取此活动之奖赏。本公司有权核对每位顾客的金沙旅享帐户的有效性。

    c.       如顾客用于换领之有效消费单据的总计净消费金额高于或等于澳门元 100,000 元,顾客必须关注探索金沙购物城邦微信号或 WhatsApp 帐号以参加此活动。

    d.       商铺职员与其直系亲属、承办商与其直系亲属均不得参加此活动。

    e.       参加此活动即代表顾客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此活动及金沙旅享电子会员计划条款及

    细则及所有其他相关宣传材料,包括可能对其不定期作出的任何修订、增补、取代及变更。

    f.        本公司有绝对权邀请任何其他会员及顾客参与此活动并无须作出另行通知。

     

    5.       活动详情:

    5.1  推广活动 1:基本奖赏

    a.       根据此活动之条款及细则,顾客凡于活动期间同日于两间不同商铺消费累积满第 5.1a 条以下列表所述之总计净消费金额,即可换领适用于澳门金沙购物城邦的购物券奖赏推广钱

    (以下简称奖赏推广钱)(以下统称基本奖赏):

    总计净消费金额

    (两张同日由不同商铺发出之有效消费单据)

    换领基本奖赏奖赏推广钱(适用于澳门金沙购物城邦)

    澳门元 20,000.00  

    澳门元 49,999.99

    澳门元 5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五张)

    澳门元 50,000.00  

    澳门元 99,999.99

    澳门元 1,7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500 元奖赏推广钱一张 +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十二张)

    澳门元 100,000.00  

    澳门元 249,999.99

    澳门元 3,5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500 元奖赏推广钱五张 +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十张)

    澳门元 250,000.00 元或以上

    澳门元 10,0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1,000 元奖赏推广钱九张 +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十张)

    b.       每位顾客于整个活动期间最多可参加换领推广活动 1 之奖赏十(10)次,而不论每次换领之基本奖赏价值为何。

     

    5.2  推广活动 2: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a.       根据此活动之条款及细则,顾客凡于活动期间使用卡面上印有银联商标的银联信用卡及借记卡*之实体卡(以下统称银联卡)、银联手机 Pay(包括但不限于 Apple Pay Huawei Pay)或银联二维码(两者以下统称银联移动支付)成功通过银联网络于消费时签账,其签账金额累积满第 5.2a 条以下列表所述之总计银联卡净消费金额,即可换领由

    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赞助之额外奖赏推广钱(以下简称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香港及澳门指定发卡机构所发行之人民币银联卡除外。

     

    总计银联卡/银联移动支付净消费金额

    (参与换领推广活动 1 之有效消费单据的银联卡或银联移动支付累积签账总额)

    换领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奖赏推广钱(适用于澳门金沙购物城邦)

    澳门元 20,000.00  

    澳门元 49,999.99

    澳门元 3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三张)

    澳门元 50,000.00  

    澳门元 99,999.99

    澳门元 8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八张)

    澳门元 100,000.00

    澳门元 249,999.99

    澳门元 1,6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500 元奖赏推广钱一张 +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十一张)

    澳门元 250,000.00

    澳门元 499,999.99

    澳门元 3,500 元奖赏推广钱

    (澳门元 500 元奖赏推广钱五张 +  澳门元 100 元奖赏推广钱十张)

    b.       顾客需出示参与推广活动 1 之同一有效消费单据/商铺机印单据、相应之银联卡或透过银联移动支付的支付纪录及其对应之签账存根正本以换领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顾客需满足推广活动 1 之消费条件方符合资格换领推广活动 2。银联卡签账存

    根正本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上之交易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内。推广活动 2 不可以单独换领。

    c.       用于换领推广活动 2 之签账存根正本上之签账金额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上之签账金额必须少于或等于对应有效消费单据/商铺机印单据上所示之净消费金额。银联卡签账存根正本上之签账金额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上之签账金额须满第 5.2a 条列表所述之总计银联卡/银联移动支付净消费金额,方可获赠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单笔消费金额超过澳门元 499,999.99 元的银联卡签账存根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恕不被接纳换领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d.       于同一有效消费单据/商铺机印单据上之所有银联卡或通过银联网络之银联移动支付交易均视作来自同一张银联卡或同一银联移动支付交易。有效消费单据/商铺机印单据必须清晰列明商铺名称、交易日期、消费金额及所购买之货品,而银联卡签账存根正本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必须清楚列明银联卡卡号、商铺名称、签账日期、签账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持卡人签署(如适用)。如顾客于换领时未能出示银联卡卡号、商户名称、交易日期、交易金额等资料相符之有效消费单据/商铺机印单据正本、持卡人签账存根正本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有效之指定银联卡,或顾客所提供之资料不全,不论基于任何原因,顾客将不可换领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e.       所有损毁、过期及未能清晰显示交易日期、时间、交易金额、货币或并未列明卡号当中任何数字的银联卡签账存根正本或银联移动支付纪录,以及商铺机印单据均不被接纳。

    f.        每位顾客于活动期间最多可参加换领推广活动 2 之奖赏十(10)次,而不论每次换领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价值为何。为免生疑问,若顾客已换领推广活动 1 之奖赏十(10)次,该顾客将不可以其他单据再换领任何推广活动 2 之回赠。

     

    5.3  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均以先到先得,换完即止形式换领。

     

    5.4  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优惠。

     

    5.5  如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遗失、被盗或损毁,恕不可获补发及退款。

     

    5.6  是次活动之奖赏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换领。

     

    6.       于澳门金沙购物城邦消费:

    a. 为参加以上第 5 条所述之活动:

    i.             5.1 条所述之总计净消费金额必须集合同日两间不同商铺(多于或少于恕不接纳)之消费,顾客需保留商铺提供之有效消费单据以作换领。第 5.2 条所述之总计银联卡/银联移动支付净消费金额可集合一间或最多两间不同商铺之消费,顾客需保留商铺提供之有效银联卡签账存根以作换领。

    ii.           5.1 条所述之总计净消费金额需以现金、支票、电子支付或信用卡结算,任何使用本公司或商铺发出之现金券、记账及/或积分支付之金额恕不被计算在内。

    iii.          每张消费单据之净消费金额需最少达澳门元 200 元。

    iv.          净消费金额少于澳门元 200 元之消费单据或消费日期非当天之消费单据恕不接纳。

    v.           于每一间商铺所购买之货品及其总价值金额必须出示于一张单据上。同一件货品之任何分拆单据恕不被本公司接纳参加此活动。

    vi.          两张同日消费单据当中最多只接受一张餐厅、酒廊、咖啡厅或美食广场单据作换领。

    vii.        此活动不接纳任何购买商铺礼券之单据、预订货品的订金单据、充值单据、单据上列明商品抵扣或换货之金额、银行交易单据、船票、金光票务门票、酒店单据(包括住房、客房服务、休闲及水疗等等)、历险 Q 立方、Q 立方王国儿童地带、金光旅游单据、贡多拉之旅船票及巴黎铁塔门票,以上单据均不可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迪斐世澳门四季名店或澳门伦敦人店(以下统称“DFS”)的消费单据恕不被接纳换领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viii.      如使用 DFS 的网上购物电子收据换领推广活动 1 之基本奖赏,收据上的订购日期及/或提货日期必须在此活动期间内。此外,顾客必须从 DFS 获取网上购物机印收据并印有其红色公司盖章方可换领推广活动 1 之基本奖赏。非机印之电子收据恕不被接纳换领推广活动 1 之基本奖赏。

    ix.          所有信用卡签账存根(如换领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银联卡签账存根除外)、手写单据、电子收据或重印单据恕不被接纳参加此活动。

    x.            复印、残缺、涂污、损坏、篡改或不完整的消费单据恕不被本公司接纳参加此活动。 xi. 如消费单据上所示之单据总额为港元(HKD)或人民币(CNY),此活动将视其单据总额为澳门元(MOP)并以 11 计算。

    xii. 已参与换领之单据上的货品恕不可退款,但可于购买商铺换取其他货品,惟换货须以有关商铺之换货政策及规定为准。

     

    7.       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a. 顾客需于消费当天于下列所述之任何金沙旅享柜台出示以下物品及提供以下资料以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两张同日不同商铺之有效消费单据(相关单据上如载有顾客姓名,该姓名应与顾客之身份证明文件及金沙旅享电子会员卡的姓名一致);

           如使用电子支付消费,顾客须同时提供相应之电子支付存根正本或已登入手机移动支付程式内显示的交易纪录;

           每张消费单据上所示之购买货品(购买服务除外);

           顾客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

           顾客已完成身份验证之有效金沙旅享电子会员卡;

           如顾客用于换领之有效消费单据的总计净消费金额高于或等于澳门元 100,000 元,亦须出示已关注探索金沙购物城邦微信号或 WhatsApp 帐号的证明;

           如换领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须同时提供相应之银联卡或透过银联移动支付的支付纪录及其对应之签账存根正本;

           银联卡首 4 位及尾 4 位卡号号码。

    b.       顾客必须亲自换领及/或领取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商铺职员均不可代顾客换领及/或领取奖赏。

    c.       所有合资格消费单据均须于换领奖赏时被盖章于单据背面,且不可于本活动期间再进行兑换。

    d.       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可于以下地点及时间换领:

           威尼斯人购物中心金沙旅享柜台 圣马可广场近商铺 808

           威尼斯人购物中心金沙旅享柜台 瑰丽堂近商铺 003

           澳门威尼斯人一楼东门大堂金沙旅享柜台

           四季名店 M 层金沙旅享柜台 近商铺 1219

           巴黎人购物中心五楼金沙旅享柜台 近商铺 517a

           澳门巴黎人一楼正门大堂金沙旅享柜台

           伦敦人购物中心二楼金沙旅享柜台 近商铺 2022

           澳门伦敦人一楼莎士比亚大厅金沙旅享柜台

    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日(早上 10 时正至晚上 11 时正)

    e.       纵有本条 7a 项之规定,顾客仍可以晚上 9 时正后发出之消费单据在翌日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除了 2026 2 23 日之消费单据必须于当天晚上 11 时正前换领)。

    f.        顾客需于换领成功后及离开换领柜台前检查所获发之奖赏推广钱金额,否则事后如对所获发之奖赏推广钱金额有任何争议,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获补发。

    g.       若奖赏推广钱因任何技术问题、障碍、故障或人为错误被错误派发,本公司保留其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纠正错误并相应改正顾客所获发之奖赏推广钱或取消多发之奬赏推广钱的权利。这可能涉及删除错误记入帐户的消费及/或取消错误给予的优惠或权益/礼遇。

     

    8.       使用奖赏推广钱:

    a.       获发电子奬赏推广钱的顾客可于金沙旅享手机应用程式上会员帐户内的「我的卡包可使用」中查看并使用本活动所得的电子奖赏推广钱,并于「我的卡包已使用」中查看电子奖赏推广钱的使用记录。

    b.       此活动换领所得的奖赏推广钱有效期为兑换后起计七(7)天,具体有效日期以券上所示为准(有效期)。不论基于任何原因,奖赏推广钱之有效期均不获延期。

    c.       奖赏推广钱仅适用于澳门金沙购物城邦的参与商铺及专柜(四季名店及伦敦人购物中心的路易威登除外),除非奖赏推广钱上另有标示其他指定适用地点。参与商铺及专柜之详情

    请参阅 https://tc.sandsresortsmacao.com/sands-lifestyle/offers/earn-more-redeem-more.html

    d.       顾客必须消费满以下金额方可使用奖赏推广钱:

           每消费满澳门元 300 元方可使用价值澳门元 100 元之奖赏推广钱一张;

           每消费满澳门元 1,500 元方可使用价值澳门元 500 元之奖赏推广钱一张;

           每消费满澳门元 3,000 元方可使用价值澳门元 1,000 元之奖赏推广钱一张。

    奖赏推广钱累计使用之金额必须等于或少于消费总金额之三分之一(例如消费满澳门元 30,000 元,可最多使用合共价值澳门元 10,000 元之奖赏推广钱)。

    e. 使用电子奖赏推广钱时:

    i.                  顾客必须于结账前于其金沙旅享手机应用程式内选取该交易需使用的所有电子奖赏推广钱,选取后出示其兑换码以作核销。电子奖赏推广钱兑换码一经扫描,即表示电子奖赏推广钱核销成功且不能复原。有关交易不可取消或更改,相应消费单据亦不可于相关商铺作退款用途。

    ii.                电子奖赏推广钱仅限顾客本人出示金沙旅享手机应用程式内的兑换码以作核销,不接受使用萤幕截图、翻拍、影像传输等数位复制物核销兑换。

    f.        如顾客于单次消费中使用多张列有最低消费金额要求之奖赏推广钱时,消费总金额必须等于或高于所有奖赏推广钱注明之最低消费金额的总和。

    g.       如使用推广活动 2 之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中发行之奖赏推广钱,顾客需以银联卡或银联移动支付通过银联网络缴付尾款。有关奖赏推广钱的附带使用条件,详情请参阅该奖赏推广钱本身的条款及细则。

    h.       奖赏推广钱不可用作缴付酒店住宿费用。

    i.         奖赏推广钱不得被转售、转让、更换、退款或兑换成现金。如发现奖赏推广钱被转售,该等奖赏推广钱即视为无效且不得使用,该等转售奖赏推广钱的顾客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购入奬赏推广钱的持票人应就所转售的奬赏推广钱对本公司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损害、成本、开支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赔偿相当于所转售奖赏推广钱的总面值金额。本公司有权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取消该等顾客及/或购入经转售奬赏推广钱的持票人参与本活动或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未来的任何推广活动之资格。本公司保留其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取消购入经转售奬赏推广钱的持票人参加本公司客户奖赏计划或其他奖励资格的所有权利。

    j.         任何奖赏推广钱经损坏、更改、复制、手写、伪造、水浸或以任何方式加以修改,或含有任何电脑程式、印刷、机械、排版错误或显示错误,该奖赏推广钱即属无效且不得使用。 k. 此活动中发行之奖赏推广钱可与其他金沙会或金沙旅享电子会员计划发行之奖赏推广钱及

    /或优惠券同时使用并受各自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9.       个人资料:

    https://assets.sandsresortsmacao.cn/content/SL-App/sl-app-new-release/privacy_policy_tc.pdf     约束。

     

    10.   OFAC 名单:

    鉴于美国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LVSC)总部位于美国,LVSC 品牌组合辖下经营的酒店均受法

    律限制,不得与美国财政部的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特定国民与禁止往来人员名单》

    List of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Other Blocked Persons)(包括恐怖分子及毒贩)(「OFAC 名单」) 所指定之任何人士或实体开展业务,因为 LVSC 及附属公司可能会被断定自任何该等被禁止的商业活动中直接或间接获取收入。 OFAC 名单载于 https://sanctionslist.ofac.treas.gov/Home/SdnList顾客声明及保证他们目前并无被列入 OFAC 名单,或任何类似受限制方名单,包括由其他政府根据适用的联合国、地区或国际贸易或财政制裁所持有的名单,以及 DICJ 及/或内部禁止顾客名单。若顾客被列入任何该等受限制方名单,或于本次活动过程中被新增入该受限制方名单,本公司保留权利取消其兑换资格,且不会向其颁发奖赏,被取消资格者亦不可提出申索。顾客进一步承诺,若顾客于本次活动过程中被列入或被新增入任何该等受限制名单,将立即通知本公司。

     

    11.   其他:

    a. 本公司保留随时暂停或终止此活动之所有权利,并不作另行通知。活动暂停或终止后,顾客于当日及其后之消费将不可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卡消费尊属额外奖赏。 b. 本公司于任何情况下将不会就是次活动而产生的问题及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       如本公司发现或合理怀疑顾客涉及任何非法、欺诈、可疑、瞒骗、滥用或不公平的行为,又或违反本条款及细则,该顾客将无权兑换任何奬赏推广钱,而已兑换的奬赏推广钱将会被视为无效及取消。该顾客须向本公司承担及弥补本公司由其行为或违反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损害、损失、求偿、费用及开支。本公司保留取消该顾客(及其他涉及有关行为或违反的第三人)参与此活动、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来任何推广活动、客户奬赏计划及/或其他奬励的资格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为避免疑异,本条并不影响本公司就上述行为或违反所享有之一切权利或补救,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d.       本公司保留随时取消顾客参与此活动的资格、或修改本条款及细则或活动内容之所有权利,并不作另行通知。

    e.       如顾客的金沙旅享电子会员帐户一旦被终止,所有现存于该顾客帐户内之电子奬赏推广钱会即时作废,而不会获得任何补偿,作废之电子奬赏推广钱亦不能转移予其他会员帐户。

    f.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g.       此活动须受澳门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顾客同意因此活动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纠纷或法律诉讼,均受澳门法院的专属司法权管辖。

    h.       若本条款及细则英文与中文版本之规则及内容存有差异,则一切以英文版本之条款及细则为标准。

  • 免责条款

    1.此活动条款及细则适用于合作商户,活动详情请咨询店内客服人员。
    2.银联国际并非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产品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有关此推广的产品或服务之责任,一概由合作商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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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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